拯厄除難

 

在海外,香港居民的尊嚴和權益遭到侵犯後,當事人應及時通知香港海外服務基金會,傳送、提供相關資料,如:事發錄影、錄音、照片或文件等證據;並簡述案件經過並列明事發地點、時間和相關責任人或單位,以及當事人的香港身份證件。

收到上述資料後,香港海外服務基金會即刻委託當地律師介入。他們會以聯合國國際人權法為準則分析當事人所提供的資料,並與國家相關政府部門進行交涉。告誡該案件的嚴重性,事關違反國際人權法。應尊重人的尊嚴和基本權益,必須從速妥善處理案件,以使當事人擺脫困境,脫離危險。

如事發三個月內,國家相關政府部門仍無視受害人的基本權益,蓄意逃避責任或消極拖延處理,案件仍懸而未決,使受害者無法獲得公正。此時,香港受害者可申請人道主義救助。香港海外服務基金會受理其救助申請,並按照細則發放救助金。